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偷逃税逾一千四百万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
偷逃税逾一千四百万
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记者李建兴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涉税案已经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税务机关调查终结。经查,税务机关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1458.3万元。税务机关已分别向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除追缴税款外,同时加收滞纳金573.4万元。
截至目前,税务机关已追缴入库税款196.6万元,冻结公司银行存款214万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将于近期委托北京市拍卖行依法公开拍卖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房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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