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背景资料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2000年8月,为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帮助西部地区培养人才,在中央文明委统一指导下,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每年在西部12省资助1200名当年考入大学、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每人资助2万元,分4个学年陆续拨付,每年5000元,并实行学费减免一半,以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所需经费从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支出。
2002年起,中央文明委决定扩大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由西部12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到贫困面较大的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资助大学生名额也增加到2080名,学费改为全免,其他标准不变。同时,工程要求上述省份各确定两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从今年起开办高中“宏志班”,面向全省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每班50人,每人资助6000元,分3个学年陆续拨付。近3年来,该工程已资助了438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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