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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低保”医院满足患者需求哈尔滨卫生局情系困难群体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12-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建立“低保”医院满足患者需求哈尔滨卫生局情系困难群体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建立“低保”医院满足患者需求 哈尔滨卫生局情系困难群体'...

建立“低保”医院满足患者需求哈尔滨卫生局情系困难群体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建立“低保”医院满足患者需求
哈尔滨卫生局情系困难群体
  本报讯今年5月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局注重为享受城市生活最低保障群众办实事,正式成立首家面向“低保”人群开放的市第四医院分院,使该市的“低保”人群不再为就医难、看病贵发愁。开办至今,已为“低保”患者提供了561人次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为患者节省支出几十万元,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针对“低保”群体患者的困难,市第四医院分院提供的优惠政策涵盖了50多种常见病、多发病,全部患者免收挂号费,内科疾病实行按比例减免部分费用。其中,百元以下常规检查费用减免20%,百元以上大型检查费用减免30%,心电图、B超、多普勒检查费用减免40%,住院病人医药费减免50%。另外,该院还对外科疾病、妇产科疾病实行单病种最高收费限价,如治疗单纯性阑尾炎全部费用为980元,治疗子宫肌瘤全部费用2000元,超额费用由院方支付。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截至今年5月份,哈尔滨市享受城市生活最低保障救助对象达17万人。他们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救济,大多数人生活拮据,承担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能力十分脆弱,常常虽得病却仍对医院望而却步。对此,哈尔滨市卫生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低保”人群的就医问题,从优化配置资源方面入手,以成立面向“低保”人群的市第四医院分院等实际行动,为降低“低保”人员医疗费用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减轻特殊群体医疗费用支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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