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宣布清查六类非法保安组织及违法违规行为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宣布
清查六类非法保安组织及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张涛报道:公安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宣布:从2002年12月10日起到2003年2月28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到2001年底,全国经公安机关审批,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保安服务公司已有1357家,保安从业人员46.3万人。但由于大量非法保安组织的存在,我国保安服务市场相对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表现在一些部门、组织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以各种形式非法从事保安服务;一些单位擅自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充当维护自身利益的打手,殴打侮辱群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清理查处以下六类非法保安组织和违法违规行为:(一)未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保安服务业务,擅自招聘雇用人员,设立保安服务性质的企业,并在社会上为受雇单位、个人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金融及贵重危险物品押运护送服务、联网安全报警服务的;(二)娱乐场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或者安排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的;(三)未经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和所在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办培训机构、武术学校、习武场所,招收学员,从事保安业务培训,并以推荐工作或实习为名向受雇单位输送所培训的学员,提供有偿人力安全服务的;(四)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物业管理公司、居民社区雇用的维护安全的人员,充当打手和保镖,随意殴打侮辱群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破坏公共秩序的;(五)保安服务公司内部管理经营不善,保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低下,公司和保安队员屡屡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六)违法生产、销售、穿着2000式保安服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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