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区经济林产值突破75亿元
第11版(林业专页)专栏:
陕西山区经济林
产值突破75亿元
陕西省林业厅厅长权志长
陕西省是个典型的山区大省,山区总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1%。全省50个国定贫困县,全部在山区。
自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山区综合开发试点示范以来,全省先后有8个县被列入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累计完成山区综合开发专项贷款资金2亿多元,有效带动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山区6亿多元,建设示范项目180多个。
搞好山区综合开发工作,必须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要把山区综合开发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相结合。
省里制定了《山区综合开发规划》,明确提出了山区的土地利用方向,即:降低以粮食为主的农业种植面积,增加生态用地,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业。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2800多万亩农业用地转为林业用地,农林牧用地比例由过去的40∶45∶15转变为30∶55∶15。
二是要把山区综合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九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70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4年的28.8%提高到现在的30.9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是要把山区综合开发与改善山区基础设施相结合。各地紧紧抓住山区综合开发的机遇,进行山、水、田、林、路、电综合治理,山区基本实现了县县通油路,乡乡通公路。
四是要把山区综合开发与山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全省的山区经济林面积已达2565万亩,初步形成了“陕西红枣、仁用杏,关中苹果、梨花椒、柿,陕南板栗、核桃”的经济林产业格局。2001年全省生产各类经济林果品500多万吨,实现产值达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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