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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竞争是政府首要经济职能——访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12-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促进竞争是政府首要经济职能——访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促进竞争是政府首要经济职能 ——访国家计委经济研'...

促进竞争是政府首要经济职能——访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促进竞争是政府首要经济职能
——访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
本报记者田俊荣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就是要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而竞争又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所以促进和保护竞争应当是政府首要的经济职能
  ●没有强有力的科学的监管,正当的竞争就无法得到保护,就会形成扭曲的市场
记者:福州的惠好药品超市、南昌的华安药店大幅降价,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但这一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却遭到了其他经营者的联合抵制。您对此怎么看?
  刘树杰:首先应指出,其他经营者这种压制竞争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应予制止。
  但我们也要看到,药品零售业的竞争所以会受到压制,根本原因还是竞争不充分,换句话说,还是药品零售业的经营者数量太少。这里的经营者包括医院,也包括各种药品经销商。如果经营者数量足够多,一家降价,其他经营者是不会有明显感受的。只有在寡头型市场结构下,一家降价,其他经营者才会有明显感受。另外,如果经营者数量足够多,少数企业的市场支配力就难以形成,谁都没有能力对供货商施压。如果某些经销商组织起来对供货商施压,供货商还可以找数量足够多的其他经销商来销售自己的药品。
  所以,充分竞争才是杜绝发生“惠好”、“华安”降价受阻情况的最佳途径。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为药品零售业的充分竞争创造条件。一方面,要放宽药品零售业的市场准入,大幅度增加医院以外的药品经营者的数量。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彻底废止旧的公费医疗制度,建立新的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院体制,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医疗主体。这么做,既可对药品需求者形成有效的价格约束,又使其有更多的选择,从而保障医院之外的药品经营者有同等的竞争机会。
  记者:从您的回答中可以看出,您认为促进和保护竞争应当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职能,是这样吗?为什么?
  刘树杰: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经济是分散决策的经济,重在提高微观经济主体的效率。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面临着优胜劣汰的强大压力,必须不断提高效率;而消费者则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竞争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并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竞争越充分的产业,发展速度就越快: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价格不断下降,产业竞争力真正得到培育。家电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实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就是要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而竞争又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所以促进和保护竞争应当是政府首要的经济职能。
  记者:在促进和保护竞争方面,各级政府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将来还应当如何努力?
  刘树杰:近年来,各级政府为促进和保护竞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最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入了世贸组织,大胆引入了国际竞争,这是最大的促进竞争的举措之一。
  党的十六大要求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我认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更好地促进和保护竞争,重点是在“统一”和“有序”这两方面下功夫。
  当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垄断行为还时有发生。这在基础产业及医疗、公用事业等行业表现得尤为明显。政府应当尽快转变职能,切断部门利益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利益的联系,让竞争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进行。
  另一方面,目前的市场体系中也存在政府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混乱的现象。没有强有力的科学的监管,正当的竞争就无法得到保护,就会“好人怕坏人”,形成扭曲的市场。因此,政府应当大力改善和加强市场监管,为竞争制度的确立提供坚实的保障,使市场得以高效、有序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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