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商事审判日臻规范完善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我国民商事审判日臻规范完善
本报上海12月10日电记者吴兢今天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5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颁布了民商事审判方面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80余件,有效地指导和规范了民商事审判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会上说,1998年至2002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708万余件,审结683万余件,结案标的数额达2.6万亿余元;年平均结案141万余件,年平均结案标的数额5324亿元,审判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李国光说,为了建立一种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资源配置合理的简洁、经济的现代民商事审判机制,全国法院近期将推进四项改革。这四项改革是:一要完善庭前准备程序,全面推行举证时限制度;二要探索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庭审模式,完善合议庭评议规范,进一步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三要有条件地推进普通程序简易审;四要继续进行裁判文书改革,将民商事裁判文书评选工作制度化,以展现司法公正,提高人民法院在全社会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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