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立法规范客运出租车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太原立法规范客运出租车
本报讯《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正式颁布,于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是为了加强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是全省第一部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为目的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率先迈入法制化轨道,将会有力地促进太原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张伟李恩庆)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