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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签署《枪支议定书》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12-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就中国签署《枪支议定书》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第4版(要闻) 专栏:   就中国签署《枪支议定书》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外交部'...

就中国签署《枪支议定书》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第4版(要闻)
专栏:

  就中国签署《枪支议定书》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0日在记者招待会上就中国政府签署《枪支议定书》一事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据报道,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所附的《枪支议定书》,能否请您就这一问题谈一下看法?
  刘建超回答说,2002年12月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所附的《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补充议定书》。
  近年来,随着恐怖主义和武装贩毒、走私等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各国迫切希望加强合作,预防和打击与此相关的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等活动。上述议定书正是在此背景下于2001年3月谈判达成的,其目的在于通过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等小武器的活动,加强国际社会在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的合作。
  刘建超说,中国自始至终以建设性态度参加了议定书的谈判,为议定书的达成作出了积极贡献。签署该议定书,再次表明中国政府致力于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等小武器活动的坚定立场,同时,也将对中国国内枪支等小武器生产、库存、使用和转让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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