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中国的表现是合格的——中国首任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访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12-0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国的表现是合格的——中国首任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访谈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中国的表现是合格的——中国首任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访谈 '...

中国的表现是合格的——中国首任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访谈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中国的表现是合格的——中国首任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访谈
本报记者龚雯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柄双刃剑,既可用来保护自己,也不排除成为被告和败诉的可能。我们应当有这种思想准备,保持平常心
  ●广大企业在新形势面前,既要有长远发展战略,也要有国际眼光,要善于保护自己。比如,不要在一个时期对某一个市场大幅增加出口,大幅降低商品价格
  中国的努力和成绩有目共睹
  记者:据我所知,世贸组织各成员对我国加入WTO一年来的表现给予了较高评价,对此您怎么看?
  孙振宇:的确,这一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履行了在WTO谈判中所做的承诺,修改了大量法律法规,进一步降低了关税,大幅削减了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依照承诺开放了服务贸易。中国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WTO成员中获得了普遍赞赏。在不久前完成的过渡性审议中,广大WTO成员对中方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包括WTO前任总干事穆尔和现任总干事素帕猜都表示,中国在履行义务、遵守规则方面的表现是合格的。
  记者:您刚才提到,WTO对我国进行了过渡性审议,但我听说也有一些成员对中国执行WTO协议方面的某些问题提出质疑,比如,认为中国发放关税配额的时间过晚、若干方面的法规比较含混和透明度不够等,是这样吗?
  孙振宇:一年来,中国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的执行工作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作为新成员,在履行WTO复杂而广泛的义务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技术性问题,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一些加入世贸组织几十年的老成员在履行义务方面至今仍有不少问题。中方在审议中已表示,愿意倾听各成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以便在今后改进。国内各有关部门也在根据这一年来的执行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来改进工作。比如,按时发放配额和提高配额分配中的透明度等。随着中国对WTO运行体制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执行中的个别问题会逐步得到妥善解决。
  对争端解决机制要保持平常心
  记者:近来,中国与WTO主要成员的贸易纠纷增加,尤其是一些发达成员对华频设反倾销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这很让国内人士担心,摩擦会不会越来越“升级”?
  孙振宇: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六大贸易国,伴随贸易的发展,贸易纠纷的增加不足为奇。当然应该看到另一面,就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时有抬头,矛头直指正在兴起的贸易大国,如对中国不断采取不合理的贸易限制措施。对此我们要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包括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我国的权利。不过我们并不希望动辄与WTO成员对簿公堂。而且,在WTO打官司需要很多专业人才,也会增加我们在人、财、物方面的负担。
  记者:很多WTO成员已到了“玩规则”的地步,我们才开始“学规则”,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保护中方权益,胜算是不是较小?
  孙振宇: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柄双刃剑,既可用来保护自己,也不排除成为被告和败诉的可能。我们应当有这种思想准备,保持平常心,特别是在对WTO规则还不完全熟悉的情况下,在我们的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中,被其他成员起诉甚至最终败诉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需要说明一点,WTO争端解决机制并非国际法院,它的仲裁机构只是各成员授权它进行独立的判断,其根本目的是促使各WTO成员遵守规则、履行承诺。因此,在WTO里被争端解决机制裁决为不符合WTO规则,并不一定被认为是件很丢脸的事。而在实践中,一些发达成员明明知道会败诉,却往往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与贸易对手周旋,来争取国内政策调整的时间。
  记者:您上面谈到的争端解决机制是政府与政府之间在WTO里打官司。其实现在不少企业也深受国外反倾销之苦,那么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孙振宇:我觉得广大企业在新形势面前,既要有长远发展战略,也要有国际眼光,要善于保护自己。比如,不要在一个时期对某一个市场大幅增加出口,大幅降低商品价格。要有培养长期稳定的市场的意识,创自己品牌的意识,要有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服从中介机构的协调,尽可能避免成为国外反倾销措施的对象。同时,一旦发生了反倾销案,要积极应诉,别怕打官司。今年以来,一些企业应诉很积极主动,在一些对华反倾销案中打了胜仗,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