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重奖专利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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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专利发明人
本报西安12月7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陕西省决定今后每年拿出200万元,作为企事业单位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内发明人的奖励力度。
陕西省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应从科研经费总额中提取不低于5%的费用,作为专利专项资金。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可领取以下报酬:专利权所有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时,所得净收入的40%;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所有单位实施专利所取得的新增税后净利润中不低于10%的收入(属高新技术的专利不低于20%的收入);专利技术作价入股时,该技术股份中不低于20%的收入。同时评定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时,将把拥有专利的数量、质量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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