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第三季度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显示 瓶装矿泉水、茶叶质量不错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国家工商总局第三季度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显示
瓶装矿泉水、茶叶质量不错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近日组织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市场上销售的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和茶叶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瓶装矿泉水和茶叶质量合格率较高,消费者可放心消费。
瓶装矿泉水抽查范围为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4城市的9家经营单位销售的17组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类商品。经检验,抽查样品的内在质量全部合格,表明市场上多数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类商品的内在质量是令人满意的,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
茶叶商品抽查选择了合肥、武汉、杭州、福州等4个省会城市,共抽查了14家经销单位销售的40种茶叶商品,包括绿茶、茉莉花茶、乌龙茶、红茶等。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商品标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指标。在被抽查的40种茶叶商品中,经检验:农药残留“六六六”总量合格40种,合格率为100%;“滴滴涕”总量合格38种,合格率为95%;标签合格36种,合格率为90%。
在抽查中发现,一些矿泉水和茶叶商品的标签标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尚需引起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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