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要注重实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探源与思考
执法检查要注重实效
宋海源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开展的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中,突出重点,切中要害,改进方式,注重实效,为执法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进行了有益探索。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把食品卫生法确定为2002年执法检查项目,在检查前,分派了3个执法调研组赴全省10个市、15个县(区、市)开展深入调查,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群众的反映,确定了以面粉、蔬菜、肉食、酱醋和水产品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在检查中,大量开展问卷调查,共回收群众问卷466份,梳理出了一批执法问题。向社会开通了两部热线电话,共接群众举报54个。在检查后,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又吸收公民旁听。执法检查自始至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公开化和透明度的提高,激发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
执法检查中,采取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扩大了检查的深度和广度。
陕西省在检查中做到了四个结合,即把听取汇报与座谈走访相结合,把群众举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把普遍检查与抽样检测相结合,把明察与暗访相结合。7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亲自带队微服私访,暗查了一批面粉厂、酿造厂、集贸市场、熟食加工点、超市、宾馆、屠宰场和群众举报的食品加工黑窝点,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这次执法检查把检查与整改结合起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立即责成当地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先后共取缔了13家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黑窝点,先后责令8家设施不全、卫生不达标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停业整顿。对6家“三证”不全,管理不善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既出点子,又监督落实,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执法检查引向改进执法。为解决实施《食品卫生法》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措施,让人民群众吃上卫生安全的放心食品,陕西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决议》。决议既有治标之举,也提出了治本之策,要求各级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改进执法,理顺监督体制,把利国利民的《食品卫生法》真正落到实处。常委会决定在3个月后,再次听取并审议省政府落实决议情况的报告,以向人民负责的精神,实行跟踪监督,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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