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预防重点工程职务犯罪
第4版(要闻)专栏:
四川检察机关预防重点工程职务犯罪
本报讯 记者杨立新报道:四川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西部大开发中重点工程建设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外部条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西部大开发的247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涉及工程总金额300多亿元。
2000年3月,四川省检察院拟定了《四川省检察机关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与当地重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在全省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预防重点工程职务犯罪工作网络。他们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编印了7000余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分送到各重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人员手中;同时深入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上法制课和开展警示教育352场次,受教育人员12000余人次。省检察院还在南充至广安高速公路、九寨沟黄龙机场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大型宣传牌,公布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为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发生,四川省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合同双签制。要求施工单位中标后,在与建设业主签订《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同时,双方还要签订《工程廉政协议》。二是廉政准入制。检察机关主动与建设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的情况,积极配合建设业主严把工程建设施工的关口。三是建立跟踪监督制。对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大型设备采购、资金运作等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两年来,四川各级检察机关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建设业主提出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198份,有效预防了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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