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两百余个村庄由乱而治 群众满意率达百分之九十八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柳州两百余个村庄由乱而治
群众满意率达百分之九十八
余华章
位于广西中部的柳州地区,运输线四通八达,流动人口量大。曾有一段时间,这里的农村地区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高发,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
对此,柳州地委、行署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惩治刑事和经济犯罪的同时,把调处“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纳入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大力整治,全地区共调整重大疑难纠纷486起,化解群众性械斗隐患6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9件。农村的“三大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236个治安比较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村屯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
为了及时调处矛盾纠纷,该地区专门成立了地、县、乡三级“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全地区派出工作人员2000多人进村入户,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层层落实责任制。他们处理矛盾纠纷本着“宜缓不宜急,宜轻不宜重,宜和不宜斗”的原则,运用法律疏导、签订协议等方法平息纠纷,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坚决执行,不留后患和死角。他们还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把调处工作的业绩纳入干部年终的评比、考核和晋升晋级管理。
在不久前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中,群众对治安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群众有了安全感,农村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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