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案犯张君李泽军等14人伏法
第4版(要闻)专栏:
特大案犯张君李泽军等14人伏法
本报重庆、常德5月20日电记者崔佳、吴兴华报道: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湘渝鄂特大抢劫杀人系列案罪犯张君、李泽军等14人今天分别在重庆和常德被依法执行死刑。
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暴力性集团犯罪案件。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及其同伙在重庆、湖南、湖北、云南、广西等地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手段极其凶残,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定带来严重危害。今年4月14日起,张君团伙案分别在重庆和湖南常德审理。4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一审判处张君、李泽军等1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李泽军等11人对判处死刑不服,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泽军等人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张君、李泽军等14人的死刑判决。
今天上午,张君、李泽军等14名罪犯被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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