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计委宣布 依法招标项目须发布招标公告 《人民日报》等四家为指定媒体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权威发布
北京市计委宣布
依法招标项目须发布招标公告
《人民日报》等四家为指定媒体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活动,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11月1日起,凡在北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都应在《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投资平台》4家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指出,这一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国家计委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制定的。北京市有关单位和人员要自觉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招标公告发布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北京市计委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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