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确保“低保”资金落实到位
第4版(要闻)专栏:
陕西财政确保“低保”资金落实到位
本报西安10月27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陕西省明确规定:各地市可将财力的2%、县级财力的1%用于“低保”,各级财政要确保“低保”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此举对实现全省“应保尽保”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陕西省目前已有22.4万户59.4万名城镇居民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7.1%。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32亿元。
为防止“低保”资金被挪用,陕西省各级财政均设立了“低保专户”,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层层下拨的资金均直接进入专户,保证专款专用、资金随到随用。去年以来,陕西省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两次对全省和部分城市“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察和审计,没有发现挤占挪用等问题。
陕西省还在全省推行社会化发放,全省107个县区中已有66个县区实行了由银行代发保障金,以确保“低保”对象能就近、及时、足额地领到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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