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企能否永葆青春——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刘增胜的对话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头条新闻大奖赛
●农村问题,说到底是给农民就业找出路
●实践表明,乡镇企业是农民就业和增收的载体
●经过“二次创业”,乡镇企业出现了新的亮点
●只要中国存在三农问题,乡镇企业就能够也应该永葆青春
乡企能否永葆青春
——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刘增胜的对话
本报记者 彭俊
乡企的贡献“缩水”了吗
记者:全国乡镇企业年度工作会刚刚结束。我注意到,您在所作的报告中,对2001年乡镇企业的发展状况给予了这样的评价:乡镇企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当然,这里有许多实实在在的数据支撑。比如实现增加值29300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利润6900亿元,同比增长6.5%;上缴国家税金2200亿元,同比增长10.1%。但是,另一方面,人们又感觉到,这几年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贡献增幅下降,乡镇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不足似乎多了起来。
刘增胜:是这样的。总的来看,乡镇企业是在稳步向前发展,但与国民经济和农业、农村的发展要求相比,乡镇企业的发展目前还存在两大“不适应”。一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长幅度不适应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需要。乡企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数量,1998年为1.25亿人;1999年为1.27亿人,增加200万人;2000年为1.28亿人,增加100万人;2001年预计与上年大体持平。这与“十五”期间乡镇企业年均吸纳250万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出口增幅不适应企业加快发展的需要。去年乡镇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为9400亿元,同比增长8.4%,增幅比上年下降3.56个百分点。就全年出口变化看,出口增长呈下滑趋势。乡镇企业出口增长下滑,直接影响到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乡企发展走入“死胡同”了吗
记者: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地乡镇企业先后进入了“二次创业”阶段。一些人认为,这是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为了实现更高层次的跨越而进行的必然选择;另一些人则认为,这表明乡镇企业的发展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危机,甚至走入了“死胡同”,“二次创业”是无路可走的必然选择。同样是必然选择,做出判断的前提却大相径庭。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增胜:我认为第一种判断更全面,也更符合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乡镇企业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一般加工业、采掘业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而且大宗农产品加工业也存在这个问题。二是结构调整中的“退多进少”现象。水泥、煤炭等行业的乡镇企业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等原因大规模地退出,又没有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产业,缺乏新的生产门路,形成一些生产要素的闲置。三是企业信誉水平不高影响乡镇企业的生存发展。总的来看,乡镇企业存在的问题,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乡镇企业的发展走入了“死胡同”。
记者:乡镇企业在“二次创业”中闪出了许多亮点。比如企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相当一部分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许多职业经理人和高技术人才进入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层,现代信息技术和营销手段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再比如乡镇企业对科技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一大批企业创建了自主的科研开发机构,许多企业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可以说,乡镇企业的整体面貌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而更让专家和媒体感兴趣的,是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中产权制度的改革。多数人认为,这是乡镇企业目前所取得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今后发展的持久动力。您能不能给读者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刘增胜: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是乡镇企业近几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全国95%左右的乡村集体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私营企业和混合型经济发展强劲,为乡镇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仅从个体私营这一块看,去年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增加值20420亿元,同比增长11.7%,高于乡镇企业平均增幅3.7个百分点,占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66%上升到70%。各地在产权制度改革中积累了许多良好的经验。北京进行大范围重组转制,整合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浙江、江苏等省区,对已经改制的企业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明晰产权,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乡企的提法“过时”了吗
记者:如何评价乡镇企业的地位和作用,这几年人们没少争论,有“过时论”,也有“红旗不倒论”。有意思的是,在我采访所接触到的一些乡镇企业中,结束采访时,企业法人甚至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您的文章里能不能不提我们是乡镇企业啊?”说乡镇企业名声不好,担心社会上知道自己是乡镇企业后,影响产品的销路。有的则认为乡镇企业这个名称的“集体所有制”色彩太浓,企业已经改制了,甚至成了上市公司,再叫乡镇企业已经名实不符。如果把乡镇企业的称谓比作一顶帽子,如今戴帽子的人自己都不愿意戴了,是不是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了呢?乡镇企业还能否永葆青春呢?
刘增胜:乡镇企业是农民创办的多种所有制的各类企业的总称,绝不单纯是集体企业的一种形式,这一点《乡镇企业法》早已明确。从50年代的社队企业起家至今,广大乡镇企业历经风雨和坎坷,现在的成就来之不易。可以说,广大农民和绝大多数乡镇企业家还是十分珍惜“乡镇企业”这个名称的。
至于社会上的乡镇企业“过时论”,我认为这是对乡镇企业的历史任务、地位不了解的结果,也是对中国国情不了解的表现。农村问题,说到底是给农民就业找出路,给农民收入找来源,给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城市化找方向,以求得社会不同群体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平衡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社会的稳定。几十年的实践表明,乡镇企业是农民就业和增收的载体,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载体。在新的历史时期,乡镇企业之所以还有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是因为至今没有、而且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也不会有更好更可行的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和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道路。可以肯定地说,只要中国存在三农问题,乡镇企业就能够也应该永葆青春。这一点,农民自己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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