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验收委员会同意三峡导流明渠11月截流
第2版(要闻)专栏:
国务院验收委员会同意
三峡导流明渠11月截流
本报讯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10月18日在三峡工地宣布,三峡工程已经具备导流明渠截流条件,同意导流明渠在11月实施截流。
10月10日至15日,验收组组织47名国内知名专家深入三峡工地进行技术性验收。在技术验收的基础上,国务院长江三峡二期工程验收委员会枢纽工程验收组10月16日至17日进行了明渠截流前的正式验收。
验收结果表明,三峡二期大坝施工质量满足了设计要求,大坝工作性态正常;导流明渠截流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可行,施工安排合理,截流准备基本就绪;二期围堰拆除工程可以满足明渠截流分流要求;明渠禁航后航运措施和截流后的度汛方案已经落实。三峡工程实施导流明渠截流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导流明渠截流将使三峡坝址长江河床全部拦腰截断。由于这次截流是在350米宽的“人造长江”上进行的,其截流落差和流量都大于在1997年11月8日完成的三峡工程大江截流。(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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