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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镇:推行行政干部任前实习试用制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10-1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镇:推行行政干部任前实习试用制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新镇:推行行政干部任前实习试用制   本报讯为防止村干部当选后工作流于形'...

新镇:推行行政干部任前实习试用制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新镇:推行行政干部任前实习试用制
  本报讯为防止村干部当选后工作流于形式,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致富的“领头雁”,河南浚县新镇镇在全县率先推行“村干部任前实习试用制”。镇党委、镇政府分别与50个行政村的100多名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及班子成员签订了“任职实习试用制目标责任状”。
  “责任状”规定,凡是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及成员都必须经过为期8个月的实习试用。每位实习者必须拟出任期3年的工作思路、经济发展规划以及8个月试用期的工作计划。实习村干部除接受镇考评组的考评外,还要无条件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凡不能履行与试任职务相应的职责,或出现重大失误,或群众考评不及格者,不予任命。
  村干部实习试用制备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该镇群众就老百姓关心的计生、土地、造桥修路、孩子上学等热点问题,纷纷对试用期的村干部进行了考核。——摘自河南《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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