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第7版(学术动态)专栏:观点
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田玲
风险管理能力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能力之一。加入世贸组织,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银行业参与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竞争的基础,也是维护我国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举措。构建有中国特色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
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机制的引入和经济环境的日趋复杂,银行业所面临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剧增,使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日益必要,不可或缺。
构建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外部监管制度。这是风险管理制度的两个重要方面。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通过对风险的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正确评价风险的状态与程度,为风险控制与监管提供基本依据。第二,健全内部授权审批机制,保证资产运用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它要求:实行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批程序,审贷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确保银行资产的安全;推行企业授信额度管理,明确规定企业授信额度必须由信贷委员会的至少3个委员批准签字;实行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第三,完善商业银行内部岗位责任制。银行业务的性质要求遵循双人原则,即每一项业务至少应有2个人或2个部门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具有相对独立性,有严格的岗位分工和明确的工作职责,以达到内控所需要的双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效果。第四,把风险防范作为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目标,实行风险评级制度,逐步提高内部稽核工作的层次和效率。
风险外部监管制度是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补充,基本内容是预防性管理与保护性管理。前者包括市场准入管理、利率限制、流动性管理、贷款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限制,后者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强化风险外部监管是世界趋势,也是我国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建立高效而健全的风险外部监管机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实现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注重风险性监管的转变。改进和提高监管效能需要将合规性与风险性相结合,以风险性监管为主,以合规性检查为辅,真正重视风险监管工作。第二,健全非现场监督体系。建立统一、科学和规范化的非现场监督体系:监管报表实现标准化;建立非现场监控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实行非现场监督评级与披露制度,可考虑通过对银行报表的分析,进行合规性和风险性评级,并将有关内容向社会披露,加强社会监督。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保护存款人利益、稳定金融体系的重要防线,能够有效避免局部银行信用危机对全局的冲击。
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建设。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是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还不完善,现代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在我国引进的总体环境并不成熟,存在不少制度和技术上的制约。因此,在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习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式与技术所体现的风险管理思想和理念,还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尤其是一些根本性、制度性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风险管理技术建设要和整个银行体制、金融体制以至经济体制的改革相结合,通过全面改革,为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制度环境,包括法律制度、会计审计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等;完善金融市场,为风险管理技术建设提供有效的市场环境;重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无论是在风险来源和性质上,还是在风险管理技术上,都变得越来越复杂。同时,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反应在多变的金融环境中又要求尽可能迅速。因此,现代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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