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宣布社会力量科技评奖不得收费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权威发布
科技部宣布
社会力量科技评奖不得收费
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记者任建民报道:由社会力量发起的科技奖励必须经审查后才可设立,而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是科技部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石定环今天在科技部宣布第三批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奖项时强调的。
这次经审查通过的华罗庚数学奖等47个科技奖励奖项,是主要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科技奖,他们自筹资金,没有使用国家财政经费。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这些奖项统一在科技部办理登记。一般不允许使用“中华”、“中国”、“全国”或“国际”字头,也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央领导人姓名。
此前,科技部已公布过两次社会力量设奖的名单,共有81个奖项获准登记。这些奖项奖励的额度从100多万元到几千元不等。此前,曾出现过有人利用科技评奖的名义赚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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