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费不给提留款照缴谁家规矩?
第11版(读者来信)专栏:信访窗口
征地费不给提留款照缴谁家规矩?
我们是河北省曲周县曲周镇南甫村村民。我村原有耕地375亩,1997年县城开发建设占用220多亩,其中路基占地70余亩,路两侧开发建楼占120多亩,县城开发土地占30多亩。修南开街、新华路占地时,有关部门承诺:路两侧建设占地按每亩2.5万元补偿,路面占地待路修好后再补偿。5年过去了,路面硬化好了,街两边的楼房也盖起来了,路面占地补偿款却一直没有兑现。南开街两侧被占用的耕地,城建局拍卖价最低6.5万元/亩,最高9.5万元/亩,而给我们村的补偿仅2.5万元/亩,就这样还欠我们60万元不给。
5年来,我们的地被占了,有关部门却没有办理相应的征地手续,还要我们按占地前的375亩耕地缴纳提留款。
呼吁有关方面督促曲周县城建部门完善征地手续,兑现承诺,切实保护我们的利益。
河北曲周县曲周镇南甫村王海臣李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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