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合作保护人类共同家园——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
第2版(要闻)专栏:
加强国际合作保护人类共同家园
——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
本报记者赵永新
16日在北京开幕的全球环境基金第二届成员国大会,是继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之后,又一次事关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国际会议。记者在大会开幕之日就有关问题对本次大会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作了专访。
记者:本次大会有何重要意义?
解振华: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以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方面迈出重要步伐。但是,全球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约翰内斯堡会议为解决这些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目标。
全球环境基金作为全球环境保护的一个资金机制,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次会议对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实现约翰内斯堡会议的目标,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为什么说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环境大国?
解振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好中国的环境问题就是对全球环境的积极贡献。经过10年不懈的努力,可持续发展已贯穿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在上个世纪最后5年,在国民经济年均增长8.3%的情况下,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了10%—15%,基本控制了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在人均GDP不足800美元的条件下,开展了大规模的污染综合治理,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同时,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中国还先后签署和批准了一批国际环境公约,在严格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和责任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
记者:在进一步发挥全球环境基金的作用、加强全球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解振华:对此,中国政府代表团有以下几点看法:一、没有充足的资金,全球环境基金就无法为新的公约和新的领域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探讨为全球环境基金不断补充资金的有效机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应继续为保护全球环境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援助,加大对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力度,并保证已承诺的资金按时到位,以确保全球环境基金按照业务规划开展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动员私人资金参与全球环境基金活动固然重要,但不能因此而减少捐款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官方发展援助对全球环境基金的资金支持。
二、全球环境基金在项目规划、设计、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中,都应尊重受援国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增加受援国的自主权和参与程度。衡量各受援国资助项目的实施效果,应充分考虑保护全球环境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尽可能减少不切实际的额外条件和政策要求。同时,通过加强国家全球环境基金联络员,以及国家协调与实施机构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受援国准备和执行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整体能力。
三、中国政府支持全球环境基金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土地退化作为新的重点领域,支持全球环境基金成为斯德哥尔摩公约资金机制的运营实体,同时呼吁为国际公约的有效实施提供新的、额外的优惠资金。
四、面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全球环境基金应该开拓创新,改革运作程序,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希望全球环境基金与各有关国际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团结与协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同推动全球环境基金业务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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