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行动”打击涉税犯罪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网点行动”打击涉税犯罪
单千根
2001年8月1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部署了打击制贩、虚开发票犯罪窝点和网络的专项行动——“网点行动”。
2001年初,北京、广东、山西、河北等地公安机关相继发现以浙江台州籍人员为主体的犯罪团伙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制贩假发票的犯罪活动,其中北京陈学军团伙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特别巨大,国家税款损失极其严重。2001年5月10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抓获了向煤炭行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主犯陈华富、焦万昆(即台州“510”专案),并以此为突破口,相继挖出了涉及北京、浙江等14个省市200多家企业,包括10余个伪造和虚开、贩卖发票犯罪团伙及5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两亿多元的重大线索。
2001年8月1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召开了有17个省、市、区公安机关经侦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网点行动”的工作方案,决定:此项行动,由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主战场为浙江温台地区,其他省市为分战场,配合行动,同时对具有立案条件的分别立案。
截至今年4月“网点行动”结束时,已经捣毁16个伪造发票犯罪窝点,查获印制假发票设备8套,假增值税发票3356份,其他假发票17万余份,涉案价税33亿元(其中已经查实虚开的价税总额1.8亿元,已抵扣税款2615万元);共摧毁伪造、虚开和贩卖假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犯罪网络8个,追回赃款赃物1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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