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磋商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
第7版(国民经济)专栏:
内地与香港磋商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
本报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内地与香港特区正式启动两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第一次磋商会今天在北京举行,外经贸部副部长安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会后在会见记者时说:“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磋商,是国家主体与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的安排,磋商将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并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原则下进行。”
他们向新闻界介绍了今天达成的关于磋商的5项原则:1.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及“一国两制”的原则,是国家主体与单独关税区经贸关系的安排;2.适应两地经贸关系发展的机制,考虑两地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3.实行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工作方式;4.广泛听取两地政界、工商界、学术界等领域的意见,并不断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5.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安排”,不断取得进展。
安民在谈到启动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意义时说,在过去20多年里,香港作为窗口和桥梁,对内地的改革开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两地经贸关系发展到非常密切的程度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今天,两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很有必要。他表示,磋商将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并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原则下进行;并期待这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将为内地和香港今后更进一步的经济合作,为两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共同发展寻求新的模式。
梁锦松说,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磋商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正式启动,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关心和支持,十分令人欣慰。他对今天认真、坦诚、融洽的磋商气氛表示满意。
有记者提出未来澳门、台湾可否照此与祖国大陆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问题,安民回答: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也向中央政府提出了类似要求,我们将先与香港特区进行这样的磋商,澳门理应与香港同等对待;至于台湾,现在首要解决的应是台湾与祖国大陆的直接“三通”问题,从1979年《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到现在已经23年过去了,台湾方面并没有正面地、积极地回应祖国大陆的呼吁。他表示,只要台湾方面能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实现直接“三通”,两岸作出必要相关的经贸安排都是必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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