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银行存单 骗取千万巨款 巨骗龙泉润日前伏法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伪造银行存单 骗取千万巨款
巨骗龙泉润日前伏法
本报北京9月27日讯 记者吴兢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伪造银行存单、骗取巨额存款,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原海南达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龙泉润25日在辽宁锦州被依法执行死刑。
被告人龙泉润自1996年底至1997年4月间,采取变造银行定期存单、伪造银行存款确认书等手段,骗取辽宁省凌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和辽宁省北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的农保金共计1690.4万元,个人实际获得赃款1490.4万元。骗得的资金,龙泉润除部分用于投资经营、购买轿车外,大部分赃款去向不明。案发后追回赃款351万元,尚有1339.4万元无法追回。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龙泉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龙泉润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龙泉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变造的银行存单,骗取有关单位资金,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一、二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核准对龙泉润的死刑判决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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