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盖金东)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现役军官法》、《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的有关精神,部队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地完成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任务打下了基础。
近年来,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领导,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调整配备和交流力度,强化了师、团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在职和离任监督审计工作力度,注重班子配备的结构优化,总队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更加优化、合理。
为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未来形势发展需要、能担当重任、高素质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公安部对加强公安现役干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军官职务任免条例》精神,把“三个代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依据,使选拔干部工作真正体现广大官兵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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