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交通运输部门已整改
第11版(社会观察)专栏:反馈
涞水县交通运输部门已整改
7月21日“社会观察”版刊登《只顾自己赚钱哪管乘客安全——乘坐冀F52366长途汽车进京记》一文后,我处于22日派专人赴涞水、易县进行调查处理。已查实,记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我处已对相关运输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由涞水县交通局对该公司进行罚款。我们要求全市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守法经营,各级运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章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证行车安全。
保定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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