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实行“百分考核制”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简报
惠民实行“百分考核制”
本报讯 为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山东惠民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把竞争机制引入乡镇人大工作,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百分考核制”,即把乡镇人大工作划分为6个大项、21个小项,以“百分制”的形式将每项工作加以量化,并制定了明确具体而又便于操作的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年终,将各乡镇量化考核分汇总,按考核分数多少评出年度的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百分考核制”的出台,对于激励乡镇人大争先创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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