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省直机关57种报刊实行专项整改
第4版(要闻)专栏:
湖北对省直机关57种报刊实行专项整改
除中央党报党刊和省委机关报外,任何部门一律不得发文件、下指标、打招呼,搞行政摊派发行
本报武汉9月13日电 记者龚达发报道:一年一度的报刊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从源头治理报刊摊订,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为党报党刊发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湖北省委、省政府将省直机关报刊整改,列为省直机关“学、查、改”活动七项重点整改之一。7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公布省直机关报刊整改方案。
此次整改的报刊,涵盖湖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机关和工青妇、社会群团等组织所办的报刊57种。通知规定,除中央党报党刊和省委机关报《湖北日报》外,任何部门不得发文件、下指标、打招呼、搞摊派发行。如有违规,严肃查处,对违规严重的报刊给予停刊整顿直至撤销刊号处分,同时追究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方案》经媒体公布后,立即在全省引起热烈反响,各相关单位令行禁止,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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