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增加就业出新招
第7版(国际周刊)专栏:
德国增加就业出新招
本报驻德国记者 江建国
在三年内将400万失业人口降低一半。有评论说,这是施罗德执政后最具革命性的内政举措
今年8月16日,受德国联邦政府委托,以大众汽车公司负责人事问题的董事会成员彼得·哈尔茨为首的一个委员会,在经过长达半年的讨论之后,正式向德国政府提交了题为《劳动市场上的现代化服务》的报告。这个包括13章、长达300多页的建议书,就职业介绍机制、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措施等,提出了广泛而且具体的改革意见。有评论说,这不仅是以施罗德为总理的社民党和绿党联合政府执政四年来在内政上采取的最具革命性的步骤,也是德国战后劳动市场政策一次规模最大的改革。根据施罗德政府制定的雄心勃勃的目标,要通过这个计划在3年之内把现在的400万失业人数降低一半。
老式管理部门改为服务机构,力争将向失业者介绍一个职业的平均时间从33个星期缩短到22个星期
战后的德国联邦劳动局始终是居垄断地位的劳动管理机构,这一机构不仅独家享有职业介绍权力,而且管理着失业金。但过去一向偏重于管理,而不是服务,职业介绍的效率不是十分理想,为一个失业者成功地介绍一个新岗位平均时间为33个星期,而且其雇佣的工作人员中只有10%专门从事职业介绍工作。但在奥地利,劳动市场服务局有70%的人集中于职业介绍,平均介绍时间为15个星期。因此,“哈尔茨委员会”建议书的第一个重点就是要把现在的劳动局网络改造成以服务为中心的职业介绍网络。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把目前介绍一个职业的平均时间从33个星期缩短到22个星期;
——保留设在纽伦堡的联邦劳动局,但撤消各地的劳动局,改设181个“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应该成为所有失业人员和领取社会救济金人员服务中心,负责一切有关失业人员的问题,涵盖了现在的社会福利局、青年局、职业再培训等机构的有关功能,甚至包括对失业者的债务处理给予指导,对失业者进行心理辅导等等。对于“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失业者今后是他们的“顾客”。而每个负责介绍职业的工作人员今后负责200个失业者,而不是目前的700个。“就业中心”工作人员的收入要与其职业介绍的业绩挂钩。另一方面,每个雇主都在“就业中心”有一个固定联系人。
——设立“人事服务介绍所”。这是一个独立的机构,目的在于使失业者以其他方式留在劳动市场内,以便很快过渡到正常就业行列中去。具体来说就是,任何一个失业者都可以作为临时工在该介绍所得到一个位置,介绍所进而把失业者借给各企业或对其进行再培训。失业者在头半年所得净工资相当于其失业金,以后另行商定。如被借出的临时工成为该企业的正式工,他将重获正常收入。
失业者也必须调整心态。从机制上保证既帮助失业者获得就业机会,又不能养懒汉失业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在像德国这样的福利国家中,由于优厚的福利制度,一部分失业者实际已经丧失工作兴趣,心甘情愿凭着失业金、社会救济金等过着水平虽不高,但却无衣食之忧的生活,他们甚至还成立了一个名为“幸福的失业者”的组织,对这种生活方式沾沾自喜。
“哈尔茨委员会”针对这种懒汉意识提出:
——每个失业者必须在失业一开始,甚至已提前得知自己即将失业时,就向“就业中心”报到,以便加快介绍新职业的速度。失业者每拖延报到一天,将根据其原先的收入水平,受到失业金削减7至50欧元的惩罚。
——通过“就业中心”和“人事服务介绍所”或个人途径,为失业者找到新的各种方式的工作或培训机会。失业者在头3个月必须接受比原来水平低20%的收入;接下来的3个月,必须接受低于原来30%的收入;半年之后,他必须接受相当于其失业金的收入。
——失业者对就业机会不能挑肥拣瘦,必须准备到较远处通勤上班。单身失业者还应准备易地就业。如失业者拒绝接受“就业中心”介绍的工作,必须提出理由。如无理拒绝工作,根据情况轻重暂停或削减失业金。
——每个失业者将立即得到“就业中心”发给的计算机统一管理的个人数据卡。这张卡片记载着他或她过去的就业、收入情况,并储存在中央数据库里,“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凭卡可以很快计算出其应领取的失业金水平。这一措施旨在减少管理费用和管理时间。
——改革事业保障。失业金分为两类,或称两个阶段。一类失业金最长领取32个月,根据失业者在失业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个期限完结,失业者领取二类失业金,无期限。一类失业金的实质和水平与现行制度几无差别;而二类失业金则将目前的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济领取者也包括进来。这里的区别在于这两类失业金都由“就业中心”发给,即是靠失业者在就业期间上缴的失业保险金中支出,而非靠地方财政。只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才能领取靠地方财政支出的社会福利金。据“哈尔茨委员会”估计,从长期效果看,这些改革每年将减轻地方财政负担130亿欧元。
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扩大就业。企业雇佣一位失业者,可获得贷款10万欧元的权利。但这一做法也招致了新的忧虑
“哈尔茨委员会”建议书中提出了若干鼓励企业扩大就业的措施。比较突出的有这样几项:
——鼓励措施。企业如多雇佣失业者,雇主法定的为雇员上缴的失业保险金负担可减轻。
——每个在“就业中心”登记的失业者都有10万欧元的企业贷款指标。一旦他被雇佣,该企业自然获得可贷款10万欧元的权利,既用于增加自有资本,也可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
8月21日,施罗德政府迅速通过了实施这个建议书的有关决议。施罗德总理在内阁会议上表示,这个建议书是得到参加“哈尔茨委员会”的各社会团体的一致同意的,因此不是一个一般的专家报告,要立即付诸实施。9月10日,施罗德总理又表示,他将亲自挂帅,担任新的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建议逐项迅速而准确地落实。8月22日,联邦劳动局局长提出了改革劳动局方案,预计在两年之内完成改组计划。
但是,在德国经济界和学术界也有人提出批评意见。一些经济研究人员认为,这些建议的实质不过是更加有效地进行职业介绍,从财政角度看无法实施。有人认为,这个建议没有准确诊断出目前失业的原因,因此治疗方法“无法理解”。德国联邦银行行长维尔特克担心,就业和贷款指标挂钩的做法很可能会最后加重国家财政负担,等等。西欧的失业问题是经年历久的社会问题。德国的失业人数徘徊在400万左右已有数年之久。“哈尔茨委员会”的建议既有新鲜之处,也有尚未触动现行体制的一面,如失业保障水平。这一套建议能否在3年之后把失业人数降低一半,人们还要看事实。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德国乃至其他欧洲国家的经济发展受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很大,就业状况也是如此。因此,一个国家的促进就业措施能在多大程度上减少失业,也是值得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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