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市场卫士”胡学勤的两名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第4版(要闻)专栏:
残害“市场卫士”胡学勤的两名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银川9月7日电 记者杜峻晓报道:残害“市场卫士”胡学勤的两名凶手贺军、赵建忠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案犯胡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经法院审理认定,今年6月24日晚11时许,灵武市磁窑堡镇工商所所长胡学勤根据群众举报,带领本所工作人员杨军等在磁窑堡古窑子至古王公路的便道上,对途经此处由贺军驾驶,赵建忠、胡诚同乘的东风康明斯油罐车依法进行检查,因该车所拉油品手续不全,胡学勤、杨军依法将该车带至磁窑堡工商所审查。为逃避处罚,贺军3人强行上车准备逃跑,胡学勤与杨军上前阻止并要求停车,在贺军的唆使下,赵建忠不断加速,将杨军撞倒在路边,胡学勤被车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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