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通知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行政干预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通知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行政干预
本报讯 记者夏珺报道: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
坚持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集中统一供应是保证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避免多头供地、恶性竞争的基本前提。《通知》要求,各类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用地和各单位使用的原划拨土地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的,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供应。出让的每幅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拟定方案,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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