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看待物价低增长
第10版(财经广场)专栏:金海观潮
正确看待物价低增长
张新泽 向晓岚 赵增德
“九五”以来,我国物价长期处于低位运行的状态。自1998年至2002年6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期比指数升幅有48个月低于1%,29个月在零以下,其间升幅最高的仅为1.2%。
对于物价低增长问题,有不少人认为是货币供给不足造成的。他们要求放松银根,扩大货币供给。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近年来,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增长一直保持在14%—15%。这一增幅大约是我国GDP增幅的2倍左右。应当说,货币供给与经济增长基本适应,货币供给并不少。
事实上,物价长期低位运行的原因是经济大背景发生了变化。我国经济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已经进入了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经济结构调整阶段,物价低增长是这一发展阶段特有的经济现象。
在这一阶段,我国经济出现了相对过剩的局面,供给大于需求,竞争不断拉动价格下降。同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影响了需求增长;全社会的生产率提高、降低了成本,也为物价下降奠定基础;相当比例的职工下岗分流,住房、教育以及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增加了居民对未来收入和支出预期的不确定性,致使我国居民重视储蓄,消费需求下降。此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国际市场商品价格的变动对国内市场商品价格的影响日益增加,现在已成为我国物价低增长的下行因素。
因此,改变我国物价低增长的根本办法在于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双转变”。
那么,目前的货币政策能做些什么呢?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保持币值(即物价)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目前我们在研究货币政策时应认清物价运行的大背景发生的变化,并调整我们的思维方式,一是要确定我国物价合理增长区间。经济高增长期间,我们曾把物价合理增长区间定在3%—5%,现在需要调整。几年来我国经济增幅虽有所下降,但仍在很高的水平上平稳运行。这一阶段消费物价增长在-1%到1%之间波动是否合理需要考虑,但至少物价低增长状态基本上是合理的。二是货币政策要为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双转变创造良好环境。货币供给不能太多,也不能过少。太多会使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失去压力;过少则不能满足经济增长需要,从而减少居民收入,影响社会安定,最终影响我国战略任务的完成。货币政策的实施应当充分考虑这一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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