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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4年来70多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9-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内蒙古:4年来70多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内蒙古:4年来70多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本报呼和浩特9月7日电 记者郅振璞报'...

内蒙古:4年来70多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内蒙古:4年来70多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本报呼和浩特9月7日电 记者郅振璞报道:社区就业已成内蒙古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新领域。目前,全区共建立社区就业实体1万多个,安置下岗职工53158人。初步形成了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以政策扶持为支撑点,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的社区就业机制。这是记者看到内蒙古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做好再就业工作,内蒙古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从1998年以来,全区有70多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50%,连续4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内蒙古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扶持发展再就业基地安置下岗职工。自治区改革单纯为下岗职工发放生活费的办法,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拿出部分资金建立再就业基地。从1998年至2001年,全区各级财政累计补助8000万元,创建再就业基地809处,安置下岗职工5.9万人。通辽、赤峰、包头、呼和浩特等市再就业基地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亮点。
  落实优惠政策,开辟再就业渠道。自治区出台了系列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优惠政策,通过简化工商登记、安排场地、减免税费、提供信贷等措施,引导一产吸纳一块、三产消化一块、非公有制接收一块。组织下岗职工参与西部大开发,引导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1998年以来,全区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达57万人,占再就业人数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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