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虽免费,丢失仍须赔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停车虽免费,丢失仍须赔
编辑同志:周末时,我到影城看电影,散场后,发现停在影城停车场的自行车不翼而飞。我找到停车场负责人要求赔偿,该负责人不予理睬,说停车场是免费的,影城没有收保管费,自然也就没有义务照看,所以不赔偿。请问,难道我只有自认倒霉吗?
读者蔡振蔡振读者:在该案久侦不破、无法查找到罪犯或即使破案最终仍无法追回赃物的情况下,你可追究影城的民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因为该影城为观众提供保管车辆的服务,尽管未收停车费,但其仍有义务保证车场内车辆的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影城对你的损失应承担责任。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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