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大的靠山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法律是最大的靠山
陈新华
我是革命老区井冈山脚下一名极为普通的个体户。3年前,我从安福县横龙镇到60公里外的吉安市购物。在电器商行我花2000元买了一对“惠威”牌音箱。回家后,有知情的朋友告知我这不是原装货。我当即打电话给电器商行老板张勇,要求退货,他不肯,只答应再加600元换真的“惠威”音箱。两个月后,我换回了一对张老板自称真“惠威”的音箱。为慎重起见,我把音箱照片寄到广东珠海,请厂家辨别,得知这还是用低档“惠威”喇叭拼装的音箱,绝非原装“惠威”音箱。我忍无可忍,要求张勇退货,他不肯。
为讨回公道,我把此事投诉到吉安市消费者协会和有关媒体。《中国工商报》进行了报道。吉安市消费者协会也约我去吉安和张勇调解。可张勇却毫不认错,还口出狂言,“登了报又怎样?消协又能把我怎样?”公然威胁我不要和他斗,吹嘘他上面有人。我不吃他这一套,正气凛然告诉他:“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我最大的靠山,我们在法庭上见。”
回家后,我忙着准备起诉材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完全可以向出售假冒产品的电器商行要求退货退款,并索赔2600元货款一倍的赔偿。没想到第三天,心虚的张勇终于低下了高昂的头,打电话给我同意退款并承担我来往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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