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关键何在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法制纵横
依法行政的关键何在
张武扬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什么?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各级政府是行政政权的主体,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的高度,全面、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首先要树立行政权力来自人民和行使权力必须合法的意识,正确解决治“官”与治民的问题。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同时又是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者,其手中的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同时,这种权力又主要是通过政府工作人员来行使的。如何正确处理这种身份与权力的二重性,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政权的性质,关系到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果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再加上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人民的公仆就有可能转变成人民的老爷,人民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就会产生消极腐败现象。因此,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明确,依法治国本身就包括了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制化。也可以说,依法治国,第一位的含义是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以此保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才能把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办好。
其次要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改变过去习惯于单纯按行政领导意志行事的做法,牢固树立行政权力只能依法行使的观念,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管理好社会事务的观念,违法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观念。
第三是必须在政府各项工作中贯彻依法行政原则,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必须始终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关系到人民利益的重大决策中,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让人民群众成为行政决策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在处理整体和局部、全局与部门的关系时,要以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根本原则,而不能从局部利益出发。在履行管理职责、配置社会资源方面,都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第四是依法行政必须贯彻深化机构改革的精神,把依法办事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过程中,现有法律规定和执法职能配置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随着职能转变、职责调整和体制改革而变化。立法和行政执法要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使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合理调整政府职能,既要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又要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事情真正交给社会、交给企业、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要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工作环节来确定行政管理边界,使行政权力与利益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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