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奥运与道德竞技
第10版(体育天地)专栏:
人文奥运与道德竞技
宋继新 刘占捷
“人文奥运”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提出的一个口号。在积极筹办奥运会的过程当中,体育界该以怎样的行动去实践这一目标,让2008年的中国给世界一份圆满的答卷呢。
体育院系现行的教科书认为:足球是用脚踢球的比赛;篮球是用手投篮的竞赛;竞技是通过比赛获胜的运动。在这里,竞技的本质被解释为比赛取胜,“人”在竞技中成了手段,运动成了目的。在这种观念的束缚下,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形成惯性,官员可能为眼前利益去进行暗箱操作,丧失国格;教练员可能将运动员作为获利的手段,丧失人格;运动员可能置健康和人格于不顾,去服药或“放水”。观众受到影响,强化了胜者王败者寇的意识,宣泄浮躁心理。显然,把竞技运动盯在输赢和锦标上,这种无形枷锁的束缚会造成许多不堪设想的后果。因此,研究道德竞技,为北京承办“人文奥运”提供参考,是很有价值的。
英国人认为“足球的本质是培养会踢球的全面发展的人”,美国人认为“篮球的本质是通过篮球运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建立育人夺标的竞技观,其实质就是既要重视物化的体能训练,又要注重人格的培养,促进人、竞技、社会三者和谐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对运动员和关爱他们的人产生良好的教育作用,保证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得以实施,这就是道德竞技的思想。
人文与奥运自古就如影相随。例如,古代奥运会要求参赛者必须是在道德上没有污点的人,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核心是公平竞争。1999年,世界科技大会为抵制科技的异化,提出让世界科技更富有人性。
此后,国际上相继出现道德科技与道德经济等人文思想,而道德竞技是要弘扬奥林匹克公平竞争的精神和中国传统文化,促进北京奥运会形成人、竞技、社会三者和谐发展,其核心是育人夺标。
总之,“人文奥运”是公平竞争的人性竞技。道德竞技是育人夺标的运动,这正反映了人文奥运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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