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 监督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工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广州市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
监督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工作
本报讯 日前,广州市人大代表李维光等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问题约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1997年广州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叶国雄等15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设立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1998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设立广州市红十字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的实施方案》,并作出决议。但是,至今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仍未启动。
为此,李维光等17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请求,约见主管该项工作的官员,以了解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的有关情况。
约见会上,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人大代表的提议下,1998年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并成立该专项基金的市政府领导小组,决定两年内筹措5000万元基金后,再启动医疗救助工作。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疗救助基金总共只筹到2211万元。市政府计划年内进行新一轮医疗救助基金筹款,同时取消5000万元的筹款目标,采取“边启动边筹款”的策略,并动用已筹的2211万元来启动该项工作。
代表们指出,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5年尚未兑现,市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筹款难的一个突出原因就是目前广州市捐赠财物的管理使用大都暗箱操作。专项基金在管理、使用上应公开、透明,定期公布,使捐赠者知道他们捐的钱物用在何处、是否合理使用,以增强社会捐赠者的信心。
部分代表建议,市政府应先统一筹款,再根据捐赠者的意向对资金进行重新分配,起码应将关联紧密的一些筹款项目合并筹集,否则可能会给投机者留下违法的空间。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5年未办好,我感到很愧疚。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是一项民心工程,意义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不管有多大困难,市政府都将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王洪伟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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