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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普法不可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8-0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如此普法不可取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如此普法不可取   张剑   报载,某地每年均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普法考试。即企事业单位公务员'...

如此普法不可取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如此普法不可取
  张剑
  报载,某地每年均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普法考试。即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员工)按人头收取20元,发一张试卷,连同答案一并附上,只要人们抄一遍和填涂一下答题卡就草草了事,使普法这原本十分严肃的事却成了某些部门创收的途径。
  这种做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反感,如此普法不可取。
毋庸置疑,考试是检验普法是否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多数地方的工作扎扎实实,普法工作有的放矢。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地方的普法工作形式主义严重。有的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事先发给人们有标准答案的试题,然后进行一次颇有规模的普法“抄试”,且为了部门既得利益,每次均收取一笔不菲的书籍、考试费来充实单位“小金库”。这样的考试结果,就成了普法的成果;考试收费,就成了合法收入。可想而知,这种考试既“试”不出人们的法律水平,又助长了形式主义歪风,实在是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
普法工作的实质,是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普法的关键是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办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等等,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办事,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氛围,使依法治国真正落到实处。
普法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普法工作要落到实处,并非发上几张试卷就能解决的。普法教育要力戒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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