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范对公务员效能投诉处理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青岛规范对公务员效能投诉处理
本报青岛8月5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电话没人接听、窗口无人服务、政策解答不到位……国家公务员的此类行为在青岛将被投诉并作相应处理,日前,青岛市为此出台了《实施〈关于对国家公务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投诉处理办法〉细则》。
青岛市在《细则》中明确了可投诉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方式。可投诉的主要行为有:政策解答不到位,本职业务不受理;政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风纪不严谨,行政不文明等。
对接到的投诉电话,有关部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实后作出相应处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粗暴的,发现一次予以诫勉,并调离工作岗位;发现两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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