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规范城市街道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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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规范城市街道景观设计
本报福州7月31日电记者赵鹏报道:福州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规范城市主次干道沿街建筑及街景设计:今后凡是再有新建的大、中型市场必须留足与城市道路退距,并参照其规模须配置休闲广场,以利市民休息;主次干道上的非住宅建筑今后须设置楼体灯光照明,业主有义务对照明系统进行经常性维修;为适应加入WTO及建设旅游城市的要求,市场店牌、标志牌宜设置中英文对照,汉语文字必须规范;为确保行人安全,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不得突出建筑立面和平面轮廓1米、距地面则不低于3至5.5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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