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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推销“自配药”之风不可长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1-2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医院推销“自配药”之风不可长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医院推销“自配药”之风不可长 新华社记者 宋振远 前不久,记者陪亲属到济南一家省级'...

医院推销“自配药”之风不可长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医院推销“自配药”之风不可长
新华社记者 宋振远
前不久,记者陪亲属到济南一家省级医院看病,导医护士建议记者到王大夫那里看“专家门诊”。在诊室里,王大夫号脉后说:“脚脖子经常肿胀很少见,里面有潜伏的病毒,这病不轻,一般的药很难除根,得吃医院专门配制的特效药。”之后,王大夫从抽屉里拿出一大包自配的中药丸,说:“一包一百五十元,坚持吃,很快会好的!”当场收了药钱。接着,王大夫又开了几种成药,要求病人到医院收款处交钱。之后,亲属又去拿过三次药,情况大致相似。
据一些患者反映,医院卖“自配药”的现象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专家门诊”,利用自己的权威身份和患者求医治病的急切心理,允诺“自配药”是什么“秘方”、有“特效”、能“根治”等。遇到患者追问是否经过药监部门批准,则大多用“正在临床实验阶段”等理由搪塞过去,或干脆退一步称“不愿用可以不买”。而实际情况是,既然专家门诊的教授推荐,一般患者很难拒绝。济南市药品监督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当前医院向患者推销的“自配药”一般有三种:一是医生个人的“自配药”,二是医院组织生产的“自配药”,三是作临床试验用的“自配药”。不管哪种,只要未经药监部门认定,没有正式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就属于假药,不能卖给患者,应当坚决取缔。
但由于对医院的监督不力和医院自身管理上的问题,加之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受高额利润驱动的医院“自配药”难以查禁。广大患者呼吁有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定期清查,切实刹一刹医院推销“自配药”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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