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名目繁多 结款不按合同 超市的门槛太难迈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来信
收费名目繁多 结款不按合同
超市的门槛太难迈
编辑同志:
我是黑龙江省一家企业驻哈尔滨市的市场部业务主管,负责向超市推荐我们的产品。现在产品要进入超市简直难于上青天,签进店合同就像是签“卖身契”。超市不仅要求产品要有知名度、要好卖,而且还要求供货商交纳其单方面规定的商品进店费、新品上架费、新店赞助费、节庆赞助费等,就连商家举办店庆活动也要供货商“出血”、“随份子”。对这些费用,一旦厂家稍有怠慢,就要立刻清场走人。在哈尔滨,大型的商场、超市普遍存在这种情况,让厂家苦不堪言。
我们公司同哈尔滨市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签订的《商品采购合同书》中,明确地列着:供方进店费300元/店;新品上架费150元/项;新店赞助费100元/店;元旦、五一、十一、春节、中秋,供货方必须向超市所属的各连锁店交50元。这家超市有多家连锁店,为了让产品顺利摆上每一家的货架,我们公司花费近万元。赶上超市搞打折酬宾活动,供货商就更惨了,人家要统一打多少折,厂家都要不计成本跟上步伐,否则就要面临退场的境地。
更荒唐的是,超市丢失了货品,也要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如果不承担,就要在结款时根据销售额按一定的比例扣款。
令我们更为难的是,超市收取这些费用本应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但他们只给开普通收据,更有甚者打张白条了事。这些收入百分之百地逃避了国家税收。实际上,供货商迫不得已交纳的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为维持企业运转,厂家必须把这些费用打入成本,其结果是一些商品在超市的销售价格大大高出了商品的真实价格。
产品进了超市,还有更多的烦恼。
很多超市都不按照合同规定结款。哈尔滨市部分超市把结款时间限定在半天或一天之内,这就要求商场内所有商品的供货商都要在这一期限内前来结款,不然就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了。为了能及时拿回货款,这些厂家的业务员不得不提前来到商场排队。有一次,我到哈尔滨一家颇有名气的超市结款,早晨6点钟去,就已经排到60多号了。听说有些厂家的业务员、财务人员干脆在车里等了一宿。这还算好的,我们公司为中央大街上一家商场供应了一年的货,近万元货款分文未归。我到商场百般恳求,仍没挽回损失。
后来我才知道,为了拿回货款要经常和超市负责结款的人“联络感情”。我们结的款一般在万元左右,不用送大礼。有些大的供货商为了一次就能结清货款,干脆就送现金,三五百比较常见。据说,三五千也是有过的。
最令我气愤的是一家超市过了今年春节旺季突然盘点,通知供货商:“我们已经关门了。”由于还有货款尚未结清,我听到这个消息,马上赶到。只见卖场里一片混乱,很多供货商都在“抢货”。方便面、牙膏都没了,我们只抢到一些果冻、饼干和火腿肠,超市进价7元、售价9元的东西,就折中为8元给我们供应商顶货款了。为将损失降到最低,我们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有的供货商来晚了,什么都没拿到。供货商因超市倒闭而血本无归的事并不罕见。
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我们解除这样的烦恼。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张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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