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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八月起推广个人购汇系统 居民购汇可任选银行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7-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八月起推广个人购汇系统 居民购汇可任选银行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八月起推广个人购汇系统 居'...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八月起推广个人购汇系统 居民购汇可任选银行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
 八月起推广个人购汇系统
居民购汇可任选银行 
  本报北京7月26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推广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
  个人购汇系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设计开发的第一个实时业务系统。它通过外汇局和银行的联网实时操作,可有效防止个人重复购汇。因此,《细则》取消了原来授权中国银行独家办理个人售汇业务的限制,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外资银行都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开办个人售汇业务。境内居民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售汇的银行及网点。
  此外,《细则》还将居民个人购汇种类统一为16类,实行统一的限额管理。在16类购汇项目中,除自费留学的规定限额为等值20000美元,境外邮购、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和赴港澳地区及“其它”项目规定的限额为等值1000美元以外,其它项目的规定限额均为等值2000美元。14岁以下儿童购汇,按规定限额减半办理。超过规定限额的,须到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凭外汇局核准件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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