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人头 抓源头 抓案头——沭阳县法院行风建设纪事
第11版(读者来信)专栏:来自一线
抓人头 抓源头 抓案头
——沭阳县法院行风建设纪事
江苏沭阳县法院地处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辖区人口174万。1998年以来,该院连续四年被沭阳县委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0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2001年度,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今年4月,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批准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单位。
抓人头,加强队伍建设。1997年以前,沭阳县法院管理松懈,作风散漫,少数干警吃请受礼,群众意见很大。因此,在1997年底全县行风评比中,沭阳县法院位列全县倒数第四名。1998年初,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决心从抓人头开始,加强队伍建设。于是,一场“惩歪风,树正气,塑形象”的整顿开始:一名助审员酒后打人,被调离了法院;一名审判人员因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开除公职;一名副庭长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当事人态度粗暴,被警告处分,并全院通报批评……这次整顿中先后有11名干警被处分。动真格的,效果显著,不到一年时间,法院的违纪和各种不良现象基本绝迹。1998年底,沭阳县法院在县行风评比中位居第一。
抓源头,不放过一件小事。法院规定,不论什么人,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开始有的同志认为院领导只是讲讲而已,不以为然。一天,有两名法官在办案途中巧遇亲戚家小孩过生日,中午饮了酒。院党组按照规定,分别扣发这两名法官一个月的工资,责令其下岗学习半个月,并在全院大会上检讨。制订法官违法违纪悬赏举报承诺制。县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凡是举报法官违纪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最低500元的奖励,并严肃处理违纪者。一名法官因对当事人态度不好,当事人举报后,这名法官受到下岗学习、大会检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3个月奖金的处理,院、庭长还亲自陪同这名法官登门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抓案头,实施“3+1”工程。沭阳县法院要求全体法官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廉案”。为此,他们制订实施了“3+1”工程。“三”
即三个流程管理。一是审理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二是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三是信访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一”即与之相配套的案件质量管理“倒计分”。即规定每位法官的分值为100分,对案件质量和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除了扣除岗位目标奖以外,还要扣掉相应的分数,累计扣完100分者即自动下岗接受培训,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再上岗。
“3+1”工程的实施,案件质量管理和廉政建设管理变弹性为刚性,极大地增强了法官办案的公平、效率意识。
江苏沭阳县 韦立乾 徐从兵 王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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