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护湖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湖泊保护工作执法检查侧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执法检查护湖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湖泊保护工作执法检查侧记
李峰
2002年3月1日,一部旨在保护“百湖之市”湖北省武汉市所有湖泊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几个月过去了,条例执行情况如何?从5月底开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开始了预计为期半年的湖泊保护工作执法检查。
严格查处违法填湖案件
填湖,是最明显不过的违反条例的行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填占、侵害湖泊行为的查处。
从签订湖泊保护责任状到树立湖泊界桩,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将条例文字转化为执法行为。公安交管、治安、规划、建管等有关部门分别抽调出专人组织专班,出动巡察执法人员546人次,查处违法填湖案件25起,扣查填湖车辆47台,罚款6.15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向玲在执法检查中多次强调,监督就是要对填湖占湖者造成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要做到件件回访,对举报属实的违法填湖事件,要件件向人大汇报,件件处罚,件件曝光!
至目前,市水务局已在中心城区的西湖、北湖、菱角湖等9个湖泊埋设界桩78块,对违法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进行了处罚。大规模、有计划的填占已基本得到制止。
法规宣传仍须强化
尽管条例的出台让执法者执法理直气壮,但执法过程中,“仍然遇到相当多的阻力和障碍。”市水务部门称。
某些职能部门和个人为了一己之利,千方百计对湖泊随意填埋、侵占,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有一次,市水务局执法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某处有四五台车正在填湖,可当他们赶到时,早已车跑人空。“填湖者对执法人员、设备、车辆比较熟悉”,不少执法人员表示,这也是容易造成执法困难的原因。
在执法过程中,还经常有填湖者面对严禁填湖的执法行为不以为然,漠然地表示不知道湖泊保护范围,认为填那么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执法人员说,“查处一例侵害、填占湖泊事件,得花相当长时间,结果还不被人理解,我们感到伤心。但这也使我们看到了宣传条例的重要性,更强烈地感受到作为执法者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保护湖泊任重道远
在近日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的又一次湖泊保护执法检查中,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仍然看到:鲩子湖、小南湖湖水明显呈深绿色,水面漂浮着塑料袋、垃圾等废弃物,一些边角地带像“污水塘”。谢巴湖、内沙湖湖面几乎被成片的水生植物“占领”,湖水富营养化严重,阵阵臭气扑面而来。
“为什么条例已实施半年,这种情况仍然存在?”万汉娥代表认为,由此可见,对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应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优势,使湖泊保护责任制落到实处。彭庆元代表指出,在加快湖泊保护进度的同时,应加强对湖泊周边环境的整治。
更多的代表们认为,要用足用好条例,要正视湖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去解决。杨向玲提出,下一步,不仅要继续加大对法规的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还要加大执法力度,各区执法机构和队伍要责任到位,对各种侵害湖泊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含糊,真正做到为子孙后代造福。
市水务局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做好湖泊保护基础工作;实施湖泊审批听证制度,完善湖泊保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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